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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1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51日起施行。本机关编制了《定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xi.gov.cn)或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anzhou.gov.cn)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定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还可以在定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现行文件资料服务中心查阅,文件中心地址设在本局。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概况信息

  2、法规文件

  3、发展规划

  4、工作动态

  5、行政执法

  6、公共服务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7类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政府公开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分类:分7个类别(参见目录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信息类别、公开方式、文件编号、、生成日期、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部门等内容。

  ●获取方式

  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我局信息公告栏或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提出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本机关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定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74291659

  传真号码:07974291659

  通信地址:江西省定南县京九大道13

  邮政编码:341900

  电子邮箱:dnyancao@163.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电子邮箱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定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二)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三)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本机关负责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四)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立即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五)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本机关将告知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本机关负责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不予公开的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被确定为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的,但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但本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局长室投诉。  

  监督电话:07974291590

  传真号码:07974291659

  通信地址:江西省定南县京九大道13

  邮政编码:341900

  电子邮箱:dnyancao@163.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797-4291115) 承办单位:定南县信息中心(0797-42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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